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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上海教委

发布时间:2024-02-19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上海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职〔2023〕53号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关于做好中国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3年度)编制、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3〕2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制和发布范围

职业教育质量报告包括“中职地市级年报”“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其中:“中职地市级年报”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制和发布;“学校年报”由已有2023届毕业生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学校,下同)按“一校一年报”的要求编制和发布;“企业年报”由高等职业学校自主联系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鼓励一校多个企业年报。

二、内容要求

(一)关于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2023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并在附件中展示“6张表指标”(见附件1)。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结合“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信息系统”以及“6张表指标”(参见“上海教育”网 http://edu.sh.gov.cn/ 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2023年11月30日完成报送平台更新)。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

3.重点展示:(1)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2)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新经验新范式,以及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等方面的特色措施;(3)凸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四大品牌”、五个新城、九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开展产教融合的有效举措、特色案例等。

(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编制、发布2023年度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1.报告框架:“学校年报”框架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并在附件中展示“6张表指标”(见附件1)。

2.数据案例:“学校年报”具体内容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和案例支撑等方法撰写。数据分析应结合“全国高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以及“6张表指标”(参见“上海教育”网 http://edu.sh.gov.cn/ 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2023年11月30日完成报送平台更新)。案例编写应主题突出,内容言简意赅、图文并茂。

3.重点展示:(1)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职业教育领域的改革实践,特别是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服务行业企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服务学生发展、服务技能型社会建设等方面的典型案例;(2)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新经验新范式,以及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等方面的特色措施;(3)凸显上海特色,特别是服务“五个中心”“四大品牌”、五个新城、九大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养老服务、家政服务、学前托幼)等领域发展的典型案例,以及开展产教融合的有效举措、特色案例等。

(三)关于区教育行政部门编制、发布本区2023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的要求

“中职地市级年报”框架包含但不限于人才培养、服务贡献、文化传承、国际合作、产教融合、发展保障、面临挑战等七个部分,重点呈现在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等方面的改革突破,探索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新模式、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新经验新范式,以及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拓宽学生成长成才通道、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等方面的特色措施。

(四)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联系企业编制、发布“企业年报”的要求

“企业年报”由各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根据校企合作情况,须联系至少一家合作企业编制和发布。“企业年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概况、企业参与办学总体情况、企业资源投入、企业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包括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等)、助推企业发展、问题与展望等六个部分,重点展示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改革的特色做法和成效,体现产教深度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反映企业重要的办学主体作用。“企业年报”封面须加盖企业和学校的公章。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管理

按照《通知》要求,本市将加强市级统筹管理,不断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质量,并将继续通过上海职业教育质量年报管理工作平台采集和填报相关信息、数据、案例和年报(“上海教育”网 http://edu.sh.gov.cn/ 首页“特色栏目”“职业教育”中的“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

(二)强化组织领导

各区、各院校应高度重视,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分管领导、各院校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门工作团队,落实专人负责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市教委将在市教委门户网站上设立专栏,公布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院校质量年度报告。

(三)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年报”须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须扫描置于年报首页,见附件3),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以落实质量年度报告内容真实性主体责任。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在区教育局网页上设置专栏,各院校应在本校官方网站上设置专栏,发布本区、本校编制的质量年度报告。年报公开形式及网址须放入年报文本中。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院校要按照“质量年报报送服务平台”要求,分别上传质量年度报告的Word版和PDF版,并在完成教育部网站填报后,于2024年1月20日前将1份纸质材料报送至市教委(联系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政大厦330A室,联系人:孙淑文,联系电话:23116722)。

(四)注重专业指导

市教委将委托市教科院负责本市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指导和市级中职、高职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对接相关政策,优化顶层设计,细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指南,开发报送平台,建立长效机制。

(五)主要工作节点

——2023年11月中旬,发布实施方案和工作部署;

——2023年11月30日,完成上海年报平台更新;

——2023年12月10日,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完成在上海年报平台上的数据和典型案例报送;

——2023年12月28日,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完成在上海年报平台上的质量年度报告报送;

——2023年12月29日-2024年1月9日,市教科院组织对各中职学校、高职学校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报送工作的合规性进行审核与反馈;

——2024年1月8日,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完成在上海年报平台上的质量年度报告报送;

——2024年1月9日-1月12日,市教科院组织对各区年报内容框架的完整性、采集数据的真实性和报送工作合规性进行审核与反馈;

——2024年1月10日,经审核后,职业院校在本校官方网站设置专栏,发布“学校年报”“企业年报”,并于1月19日前登录教育部平台“edu.zwdn.com”,完成质量年度报告提交工作;

——2024年1月13日,经审核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区教育局网页设置专栏发布“中职地市级年报”,并于1月19日前登录教育部平台“edu.zwdn.com”,完成质量年度报告提交工作;

——2024年2月20日,完成上海市级中职、高职质量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通过QQ工作群提交质量年度报告发布网址链接(见附件6);

——2024年3月1日,上海市级中职、高职质量年度报告提交教育部。同时,市教委在官网“上海教育”设置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专栏,公布上海市、各区、各职业院校质量年度报告。

政策咨询:孙淑文 23116722,陈如意 23116718

业务咨询:刘丽君 13611839057

技术咨询:奚子龙 15800729030

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 http://edu.sh.gov.cn/ 下载。

 

附件:1.平台填报须知及指标内涵说明

2.年报(2023年度)文本编写说明

3.内容真实性责任声明

4.上海中等职业教育年报平台填报说明

5.上海高等职业学校年报平台填报说明

6.教育行政部门、职业院校编制发布质量年度报告情况统计表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