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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建设/专业标准

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教育部

发布时间:2024-02-2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23〕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根据《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安排,教育部决定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为核心,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一批课程内容精品、教师水平精湛、教学效果精准的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与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在线课程在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国家、省、校各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培育、遴选、共享、应用和持续建设机制,带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数量与范围

(一)遴选数量

2023年拟遴选1000门左右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专科、职业本科)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习实训)等。

已入选2022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对参加2022年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2022—2023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十三五”期间已认定课程未在2022年遴选中申请复核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5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六)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教学案例使用得当,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肖像权争议。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八)鼓励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智慧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现代家政等现代服务业紧缺领域专业课程;粮食安全、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专业课程;与传承民族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课程;体现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课程;教随产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文化教育软实力提升的“职教出海”相关课程。

四、工作安排

按照申报、初选、推荐、遴选开展工作。各单位拟申报、推荐课程须在本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一)申报。职业学校可自主向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报,也可按课程所对应行业(教育)领域向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教指委)申报。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课程,由牵头学校申报。同一课程不得多头申报、拆分申报。

(二)初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须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附件1)组织初选,并根据限额(附件2)进行推荐,原则上中、高职推荐比例为1:3。

(三)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区域学校申报课程的推荐工作,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须经申报学校(牵头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与本省其他课程一并公示后报送。行指委、教指委推荐课程不占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指标,但必须为与本行业(教育)领域直接相关的课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与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联系,组织完成推荐课程接入平台工作。

(四)遴选。教育部将对照申报要求,审核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对符合要求的推荐课程,将组织专家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进行评议。在专家评议意见基础上,确定在线精品课程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后发布。对申报材料和数据造假的,取消该课程、平台的遴选资格。

五、材料报送

(一)时间安排

1.确定推荐单位联系人。2024年1月5日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指委、教指委作为推荐单位,将本单位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Word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邮箱cved_hangban@163.com,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均为单位名称。申报平台的用户名、密码将发送给单位联系人。

2.申报。2024年1月12日起,推荐单位根据提供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申报平台(网址:www.nveec.cn,以下简称平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学校在平台填写申报书(附件4),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佐证材料(根据附件4后的证明材料清单制作成PDF文档)。申报学校在平台确认提交后导出申报书并盖章,按要求报送至推荐单位。

3.初选。2024年2月28日前,推荐单位组织完成初选。2024年3月6日前,通过行指委、教指委推荐的课程,由行指委、教指委按要求签章后,以PDF版上传至平台,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汇总后通过平台分送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纸质版一式两份由行指委、教指委寄送至相应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复核。

4.推荐。2024年3月18日前,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经公示的推荐课程的申报书、推荐汇总表(附件5,由平台导出)纸质版按要求盖章后,将PDF扫描版上传至平台。

(二)联系方式

1.教育部行指委工作办公室 010-58581407

2.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 010-58581929、010-58581287

3.申报平台技术支持 010-66490540、010-66490748

4.政策咨询 010-66096809

附件:1.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限额(分送)

3.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单位联系人信息表

4.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5.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3年12月28日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一)评议性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及要求
授课教师团队 团队构成与要求 1.团队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良,教学表现力和亲和力强,教学成果积累丰富,教学改革意识强,数字素养高。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在本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

3.专业课“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兼职教师各具特色,团队主要成员须与课程平台显示人员基本一致,配备必要的助理教师

团队教学与建设 1.团队拥有丰富教学经验,开展有关教学研究。

2.团队教学能力突出、教学成果显著,获得有关教学奖励

课程设计 课程定位与目标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符合相关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要求,课程性质明确,与前、后接续课程衔接得当。

2.课程目标定位准确、条目清晰、内容具体、可评可测。

3.公共基础课程注重打好科学文化基础、培养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学科核心素养;专业(技能)课程注重提升专业能力、掌握专业技能,培养学生职业道德、综合素养

课程结构与内容 1.课程内容组织与安排凸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或职业)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技能)课程对接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职业,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行业企业参与特征,紧贴本专业相关技术领域职业岗位(群)的能力要求。

2.落实课程思政要求,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

3.课程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学习单元划分合理、衔接有序、教学学时分配合理

课程建设 基本信息与规范 1.课程基本信息完整,课程页面应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团队、教材选用情况、相关辅助学习材料、相关职业类证书等信息。

2.课程页面布局合理、信息量适度、色彩搭配协调。

3.导航清晰明确,符号规范。

4.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资源建设与应用 1.课程资源以自主设计与开发为主,与课程内容相匹配、全覆盖,内在逻辑合理、内容完整精炼,能够满足学校教学和学生学习需求,做到能学辅教;体现课程思政建设要求,体现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和最新成果。

2.课程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针对各模块知识点或技能点设置对应的授课视频、动画、虚拟仿真、演示文稿等教学资源和测验、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

3.科学规划在线学习资源,动画、视频、音频、虚拟仿真等类型资源一般不少于30%

课程管理与保障 1.学校在线课程管理制度和机构健全,已出台在线课程教学管理办法,对课程选用、教学、评价、督导和学分认定等进行规范,做到线上与线下课程教学同管理、同要求,有支持在线课程建设和实施的激励制度,提供人员、经费等保障。

2.重视知识产权等问题,与院校、企业、团队合作签署的知识产权保障协议(或书面约定)规范严谨、平等互利。

3.教材选用规范合理,符合有关规定。引用资源规范科学,符合教学需求

课程实施 教学组织与安排 1.围绕学习任务,细化具体教学目标,合理把握教学进度、组织具体教学。

2.教学设计科学,恰当进行课程导入,课程重点难点讲授准确全面,方法恰当,合理使用案例式、探究式等多种教学方法。

3.出镜教师教学过程中教仪教态自然大方,语言表达清晰、深入浅出,注重教学互动、激发学生学习主动性、积极性

教学活动与过程 1.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教学过程可回溯,关注教与学全过程的信息采集,教学过程材料完整。

2.合理使用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学模式,教学过程突出学生中心,适合在线学习或混合式教学,体现行动导向教学,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

3.提供在线测试、即时在线反馈、作业提交和批改、网上社区讨论等学习支持服务,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进行资源共享、问题交流和协作学习,实现师生、生生的深度有效互动

学习考核与评价 1.建立多元化学习评价体系,包括但不限于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

2.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信息采集分析,全程记录和跟踪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过程,形成教与学的正向反馈。

3.课程建设过程中,不断完善课程考核评价机制,有效反思课程建设经验,及时修正不足,教学诊断改进积极有效

应用效果 教学效果与反馈 1.学生适应在线学习方式,可以有效开展个性化学习与合作学习,对课程的参与度高、学习获得感强,学习效果好。

2.教师具有较强的信息化教学能力,教学团队配合默契,带动其他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实质性成果。

3.学生对教师教学以及课程的满意度较高

技术支持与服务 1.各类教学资源应用充分,活跃用户数占课程注册使用人数的比例较高。

2.在线课程教学管理责任有效落实,有效防范在线刷课、替课、刷考、替考行为。

3.课程平台能够保障信息安全,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同时满足提供开放用户身份数据、课程访问数据、学习行为数据以及相关运行数据等监管要求

课程示范与引领 1.在教学和课程改革方面与同类课程相比优势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2.面向其他院校学生、企业员工和社会学习者开放学习,可供其他院校教师教学引用,用户使用活跃度高,应用效果良好、社会影响力大,认可度高

课程创新 充分彰显职业教育类型特征,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新要求,能够较好解决职业教育教学痛点难点问题。课程与教学改革理念具有原创性、教学实践效果显著,在落实课程思政、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评价、运用信息技术等方面创新明显。能够提供双语教学资源、进行双语教学等

 

(二)否定性指标

维度 具体指标 观测点及方式
课程资格 课程与推荐申报类型不符 查看教务系统截图,核实是否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在线课程
开设时间或期数不符合申报要求 查看课程平台(包括主要开课平台和其他开课平台)运行情况和提交的申报材料,核实课程总学时是否不低于32学时以及申报截止日期前是否完成至少两(学)期教学实践
教材选用不合规 查看提交的申报材料,核实选用教材是否符合《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
课程基本信息明显不一致 查看教务系统截图,重点比对课程名称、授课教师、学时等有关说明材料
课程线上教学资源、教学活动无法查看 查看课程网址
课程含不安全外部链接 查看课程网址
课程内容存在政治性、科学性、规范性问题 查看课程内容和有关材料,核实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问题或科学性问题,是否存在其他重大规范性问题
教师资格 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方面问题 查看“团队成员政治审查意见”以及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合规,或举报属实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造假 查看提交的材料,或举报属实
有侵权现象 查看课程内容和有关材料,或举报属实
平台资格 无工信部ICP网站备案;无公安机关网站备案号;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证书未达到三级 查看“提供的课程访问网址”和有关材料,或举报属实